全险覆盖的PV 保险

以下是我们合同条款的重点条目。

在此下载完整版PV保险说明。

受保风险

统保全险,尤其如:

  • 火灾、雷电、爆炸

  • 操作失误、操作不当及疏忽等

  • 阴燃、发热、燃烧、炽热、内爆

  • 冲击电压、电磁感应、短路

  • 水浸、潮湿、洪泛

  • 第三方恶意破坏、毁坏、盗窃、抢劫、侵占

  • 不可抗力(如冰雹、暴风雨、雪压、霜冻等自然力)

  • 结构、材料或执行错误

  • 鼠类或其他动物咬啮

  • 地震

  • 暴乱或民众骚乱

  • 火山喷发

  • 不同被保险公司共同索赔

  • 保险公司否认被保险公司损坏案件应有的追索权

  • 恐怖行动

  • 技术进步

  • 可包含多个保单持有者

保险对象

保险合同中确定的太阳能电站及属于电站的所有组成部分,尤其是:

  • 光伏组件

  • 电站安装、附件、支架等

  • 充放电控制器

  • 逆变器、干式变压器限于36kW/50 kVA 到40MVA(输出)的中压电网。高压输出需单独计算,并向保险公司报告

  • 发电设备、输出控制器

  • 过压保护装置

  • 直流电及交流电电线

  • 投保人拥有并可接触的电表

  • 安全装置(如监控摄像机、围栏)

  • 地基

  • 电子控制系统;用户无权更换的资料媒介;光伏设施基础运行所必需、并且投保人拥有可恢复备份的数据

  • 根据经验,在光伏设备使用年限内,某些情况下必须更换的各种营业用品、不同部分的各种工具,如保险丝、光源、不可充电电池等物品,如因其他应赔偿损失的发生而遭到破坏、毁坏或丢失,均在覆盖范围内。

  • 如光伏设备的储能装置和储能系统属于覆盖范围,如这些物品包含在保险金额内。

非承保范围

战争/投保人蓄意骗保/核能/正常及不定时磨损

收入损失补偿

  • 每KWP装机输出每天多至2.50欧元,无论每KWP每天实际最大损失多少

  • 如拥有相应的证明,投保人也可以声称有更大的损失,无论每kWP每天实际最大损失多少

责任期

12个月的被视为双方认可的责任期。

保险地点

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商业财产。

保险对象如因维修、调校、检修等目的暂时性移动到保险地点之外,同样被视为在承保范围内。

去往维修地点及回程的交通视为共同被保险。

保险价值

被保险电站的合宜制造成本,包括配送成本(如包装成本、货运、关税、安装设备及装配成本)。

其他

  • 放弃追索权

  • 放弃不足额保险

  • 对运营公司的共同保险

保险生效时间

从双方同意的时间算起,最早为准备运行阶段。

补偿计算方法

  • 在部分损失的情况下,承保方将负担修复损失当日受损光伏设备的必要费用。

  • 在完全损失的情况下,承保方将承担双方共同约定的保险总额。

必要的费用也将获得补偿

  • 碎片移除、清理及抛弃的费用

  • 施救费用

  • 航空运费,暂行方案及财产抢救费用

  • 需更换零配件的仓储费用

  • 地面安装光伏设施的支架费用

  • 失物定位费用

  • 由于建筑结构毁坏而造成的拆除及重组费用

  • 如为屋顶安装设施,屋顶或墙面上与索赔相关工作的费用

  • 灭火费用